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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申请从注册局除名的新加坡公司必须获得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的批准。为获得批准,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公司已停止商业运营
公司已注销所有银行账户
公司当前及未来均不涉及新加坡境内或境外的任何法律诉讼程序
公司不存在任何资产与负债
公司未拖欠ACRA或其他政府机构的任何债务(包括未缴罚款或和解协议)
公司对新加坡税务局(IRAS)无未结清的应纳税款或应退税款
公司在抵押登记处无未解除的固定或浮动抵押(如按揭等)
公司所有管理人员无未处理的ACRA传票
若公司曾注册消费税,已向IRAS办理消费税注销
公司已获得全体董事和股东书面同意的除名决议
在正式除名前,公司还需完成以下工作:
完整记账至停业当日,包括资产处置与债务清算
向IRAS提交最新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所有应缴税款
准备公司决议及/或证明文件以支持除名申请.
若您需要协助办理上述任何事项,HeySara可提供全程专业服务。
公司除名程序需向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提交申请,整个流程至少需要4个月完成。
获得ACRA批准后将启动以下法定步骤:
- ACRA将在收到申请后14日内,向公司注册办公地址、董事居住地址及新加坡税务局(IRAS)寄送《除名通知书》
- 随后进入为期1个月的异议期(如通知书所述),任何相关方均可提出异议
- 异议期满后,除名意向公告将刊登于政府宪报,自首次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益相关人仍可提出异议
- 若60日期限届满且无异议,ACRA将从公司注册处正式除名该企业,并在宪报发布《最终除名公告》(Final Gazette Notification)
若在除名申请期间收到任何异议,ACRA将正式通知相关公司。
此时申请程序将暂缓,公司需在两个月内解决异议事项:
- 若异议成功解决,异议方须提交《除名异议清除声明》后程序将继续推进
- 若公司未能解决异议,则原申请自动失效,须待异议完全清除后方可重新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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